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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分辨涉税风险是预防和防范涉税风险的必要条件,对建筑公司而言,那些看似存有税务风险的一些问题,其实也不是风险,也可以说,操作得当不是风险。
1.项目部之间调拨材料无需视同销售
项目法施工模式下自行设立的项目部,属于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经济责任主体,但不具备独立纳税主体资格,A项目调拨材料给B项目,账上记好往来就可以了,不用视同销售缴纳税款,什么税都不用交。
2.向临时工、季节工支付劳动报酬,无需代开票,无需按照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与单位之间只要存有劳务关系(简单理解,这个人在你单位讨生活,遵守你单位的规章制度,在你单位指定的场所或者岗位工作,你单位向其支付报酬),哪怕没签劳动合同,没上社保,哪怕工资是日结,他都属于你单位的雇员。雇员自雇主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代开票,凭工资表入账即可。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接受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并不等于它不可以接受专票,现行政策并没有禁止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
4.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之后有可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进项税额
具体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当然,必须符合文件规定,否则有风险。
5.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之内有可能开出500万元以上的发票
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需要在超标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且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自行选择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生效。在生效之前,它的身份仍然是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以根据应税行为开具发票。
6.分包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总包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差额计税
总包方是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分包方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以差额计税。上家免税,并未剥夺下家的差额扣除权。
7.分包方没有预缴,总包方没有责任,且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
异地施工或者收到预收款时,总包方需要预缴税款,在计算预缴基数时,可以在其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款。
如果分包方没有按照规定预缴,总包方没有任何责任,取得合规凭证的,总包方仍然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
8.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并没有排除违法分包款
税法上的分包款,指的是向分包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个分包方是指的形式上的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现行增值税政策并未像营业税政策那样,要求分包方必须要有建筑业资质。
9.提供建筑服务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总包单位,所属A项目为甲供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本月自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1030万元,本月支付劳务分包款309万元,取得分包方开具发票。则甲公司A项目应纳税额为(1030-309)÷1.03×3%=21万元,甲公司开给业主的专票上的税额为30万元。
10.机械租赁取得的发票品名为「*建筑服务*机械租赁费」
机械设备出租业务,如果是出租方只租设备不配备操作人员,发票显示「*经营租赁*机械租赁费」,如果是出租方出租设备同时配备操作人员,发票则显示「*建筑服务*机械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