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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进行财税合规风险工作建设?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9-27 view:0

  财务工作的建设通常跟时间赛跑,有着不可逆性,要是后续想要补,已经来不及,一不小心还会承担的风险通常巨大。企业经营者往往会在公司业务运营上花最大的精力,但是因为受限于财税知识专业度,或者抱有侥幸心理,直到税务处罚、资金失控、合规无路这样风险爆发时才明白事态的严重。这就像是个人为了事业和工作特别拼命,但是等到自己某一天忽然病倒了才意识到早就严重透支了,这时候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了。

  财税合规风险,主要是指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行为中的违规违法风险。财务合规风险是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中所遇到的比较普遍的风险,财税管理伴随着资金流动,资金流动会将财税问题渗入到公司的每一个经营与管理环节,公司所有的经营与管理活动最后都会反映在财务数据上,这些信息既能显现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日后也能够成为指证公司刑事违法的关键性证据。

  税务合规风险,是指在企业在税务管理中面临的各种违规违法不确定因素。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强调了促进共同富裕的问题,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此时代背景下,税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作用,涉税风险带来的不仅是行政法处罚,更会是给企业灭顶之灾的刑事风险。

  2022年5月份吉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9年,徐某和吴某成立吉安恒某园贸易公司,同年8月二人伙同李某、周某做起了电解铜销售业务。在运营过程中,他们发现“电解铜”市场的小猫腻,有一些上游公司,可以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采购“电解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隐秘性极强且收益极高。四个人忍不住高回报的诱惑开始铤而走险。

  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期间,私人从河北、山东、四川、上海等地的上游公司以采购“电解铜”为由,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年不到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高达14.66亿元,其中税额高达1.686亿。

  同时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审核,还制造虚假合同、虚拟仓储流水、资金流水等等,形成货物交易流闭环和资金流闭环。在一次税务机关部门的检查中,该公司消息被检测到异常,此后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情才浮出水面。在2019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虚开增值税发票14.66亿元,造成国家税收流失1.686亿元。最后4名被告人均获刑10年以上。

  税务工作常见误区和防控要点

  1.虚开普票不犯罪

  实际上,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普票都是属于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只有开票方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实际上,不仅仅是开票方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介绍人、受票方也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买发票被发现后,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没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则不成立犯罪。

  单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没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只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理,会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和从众心态,一次得逞并不会给你一世太平。

  4.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不盈利就安全

  这是日常生活财务人员常见误解,以为免费介绍开票方和受票方之间虚开发票,从中赚钱,就不犯罪。其实不然,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与是否从中赚钱没有关系。

  发票一直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涉税风险既是一种涉税风险,更暗含着法律风险!,伴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的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