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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大多是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很少。自然人需要转让公司股权的情况下不单单是牵涉到法律程序和工商变更的问题,还涉及税务的问题。之前我们也说了股权转让获得了收入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许多股东就是为了避税,想着先把股权转让但是不给钱,这样是不是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也就不涉及税务问题了?这些问题是不是很多人都存在疑问,有很多懂股权转让的律师对于财税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他们觉得只要办理了股权转让,但是不给钱,就不需要交税,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都知道在股权转让当中,遵循的是先税后证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要先把税交了,才给你办理股权转让变更,否则是不会给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而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还是要有区别的,如果只是签订了股权转让的协议而没有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也只是产生债权的效力,不会发生股权转让的物权变动的效果。
也就是说,对方只需要承担协议的违约责任,你也不能强制让人家把股权转让给你,这有违股东加入自由的原则。但是其实法律当中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双方之间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受让人已经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不管给没给钱,都要交个人所得税。
而且从实务当中来说,如果没有缴税证明,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工商局是不会给你办理的。想要通过不给钱的方式不交税是行不通的,此外还有一些人表面是赠与股权,但实际上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这种也是不可取的。
在税务稽查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会被发现,从而补交税款和滞纳金,以及还有罚款。所以想要通过不交钱的方式逃避缴纳个税的是行不通的。
如果有人给你出一些税务上的问题,最好还是自己辨别一下,不然一不小心还可能成为对方割的韭菜,一定要去咨询专业的财税人员,避免因为财务人员的不专业而让自己涉嫌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