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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想不明白,自己辛苦挣的钱为什么就不能随便拿呢?其实很简单的道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必须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公司账里的钱也有一部分是国家的,而拿国家的钱是犯法的!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第二、第三条的要求:本人企业股东对企业的税后利润开展分配的应该按照贷款利息、股息分配、收益所得的可用20%的征收率。
国家作为每一个企业不记名的控名股东,挣钱要先给国家交税。所以说企业是国家的,不是自己的!
而且企业在取得盈利过后,除了25%企业所得税,老板或股东想要合法地将钱放入自己的口袋还需缴纳20%的个税。
举个例子:李四的企业挣了钱,交完企业增值税,刨掉成本费后,还有利润800万,这800万的利润,股东想要拿走,首先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也就是200万;其次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也就是120万,合计320万,最后到手也就480万。
虽然是这是为了公私分明,避免公款私用,但是把自己辛苦挣的钱直接缴纳一半,这谁不心疼啊?
然后有些企业老板就开始动起了小心思,将公司的钱直接划到个人账户里。例如在财务报表里做个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等等,就是不想缴纳这个分红个税。
这么干是行不通的,自新税收环境上线开始,税务机关就也就严查这些不规范的公转私了!
一旦被税务局核实有公转私的行为,转出钱不仅要原封不动地退回,还需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那么公转私超过多少会被查呢?
央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三种企业收入的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此外不论金额大小,这六类可疑交易情况都会被重点监管,老板们谨记!
1、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2、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4、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5、频繁开销户
6、闲置账户大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