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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不一致出事了,有不少企业被罚!会计不要给自己惹麻烦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0-29 view:0

  四流不一致出事了!四流不一致被税局稽查,当事企业被认定为虚开,处罚金3万元。到底什么是四流一致?不四流一致,是否可以?有哪些风险?

  先来看一个有关四流不一致被税务稽查的案例:

  据惠税一稽罚[2022]67号,广东惠州某企业因日常业务中出现“四流不一致”情形,引起税局注意。在税务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与某自然人伍某存在业务往来,但是伍某未提供发票,于是该企业接受了另外一家无实际业务发生的公司的发票来替代。整个案例的经过比较简单,大致如下图所示:

  最终,该企业被税局认定为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并被罚款3万元。

  可见作为企业需要重视“四流一致”,否则可能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那么,什么是四流一致?

  其实,所谓的四流一致是在原来的三流一致的基础上加了一个“合同流”。原来的三流一致指的是发票、资金和货物流统一,具体如下图所示:

  后来,大家发现合同在税务稽查中也很重要,于是在三流的基础上加上了一个合同,形成了四流。常说的四流一致,具体所指如下图所示: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发票流和资金流的统一,不仅容易被税局盯上,还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但这个事情,不绝对,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

  也就是,并非所有的四流不一致都有不行。比如,税局曾答复一个如下问题:

  问: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开给谁?

  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

  根据这个回复,大家或可以参考:在业务中,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的事情发生,但业务本身是真实的,并且发票是实际接手服务的一方开具的,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就是,关键点还是在于:业务真实。

  另外,还存在一些特定的情形,可以三流或四流不一致:诸如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不一致。三流或四流不一致,可以抵扣的情形参考如下:

  1、三流不一致可以抵扣的情形:

  2、四流不一致可以抵扣的情形:

  总的来说,四流一致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状态,但与复杂的贸易存在矛盾,建议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尽量保证四流一致,最起码需要做到:按实际商品、实际金额开具发票,杜绝买票,杜绝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