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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稽查对象—企业往来款项中有哪些涉税风险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1-02 view:0

  公司财务报表里有一个往来款的科目,许多企业把难以处理的账目,比如说股东借款、预收款、应付款等,都堆放到往来款中。往来款作为资金流最重要的核算科目,也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处理不当,难免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总的来说有以下六种:

  一、隐瞒收入风险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依照协议要求收到相对应的资金,通常应该确认为收入。实务中许多企业为隐瞒收入或推迟收入确认时间,将收入的资金流入计入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故意隐瞒收入。

  二、视同分红风险

  民企股东多为自然人,如果分红应当缴纳个税。实务中许多企业为躲避分红,采取种种变通手段将资金抽走,核算中多体现在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

  三、借款利息涉税风险

  企业之间的借款并支付利息,往往会因为拿不到借款方提供的发票,就把支出的利息计入往来款中。

  四、成本费用虚增风险

  成本费用通常应凭借发票入账,实务中有些企业是买票入账,无法支付对应款项,只能计入应付账款科目,长期无法支付,或者一段时间以后以现金强行冲掉,或者将其转化为股东个人代支付,将应付账款调整为股东个人的其他应付款。但无论如何隐藏,不能改变款项未能支付的事实。

  五、被迫确认收入的所得税风险

  企业有时候会出现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挂账三年以上,且无法证明该笔款项仍需支付的,税务局有可能认定为“确已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这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界定的其他收入中的一种特殊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胡乱对冲的往来处理风险

  往来款项成因复杂,很多往来科目会变成长期挂账的死科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理,很多企业财务发现问题无法简单解决时,就将分属不同主体的往来随意调整,甚至将资产和负债科目胡乱对冲,不处理还好,随意的处理反而会使得隐藏的问题迅速浮出水面,风险直接爆发。

  总之,往来款项是企业账务核算中的重要组成,必须在核算之初就做好判断,规范核算,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将往来科目核算的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另外,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前对于本年度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逐一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往来核算问题不积累,风险不堆积。避免问题堆积,一旦爆发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