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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行业中MCN机构3大税务风险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1-03 view:0

  2021年0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中明确聚焦的重点领域直对直播平台。直播行业在2021年将面临很大的税务征管压力,财税合规对直播行业来说具有现实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今天就从MCN机构方面来探讨一下直播行业的税务风险和财税合规问题。

  MCN机构税务风险探讨

  1、MCN机构交易佣金税务风险

  MCN机构带货销售中,往往通过平台方对销售收入进行了划分,直接从平台方拿到了佣金,但往往上述销售佣金MCN机构并未在增值税申报中予以申报,其类似于公司法人收取了销售款未纳税申报,实质是偷逃税行为。而MCN机构取得交易佣金后向主播支付时因上述交易佣金未记载在公司账上,故MCN机构也未代收代缴个税。MCN机构为了规避税务风险通常会收取坑位费(基础服务费),而开具服务费发票确认收入,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一定的税收,同时按照相对较低的薪资收入为直播代收代缴部分的个税。但是在直播带货中,MCN机构主要赚取的是商品的佣金,佣金比例往往占到货物销售额的10%-30%,有些甚至更高。

  2、MCN机构增值服务税务风险

  增值服务是指用户开通平台贵族身份等会员特权,直播平台在会员期内提供差异化服务。比如某直播平台会员享有点亮昵称、专属弹幕颜色等特权,某直播平台贵族享有进场欢迎、定制火箭等特权,都是为吸引平台用户充值现金换取线上特殊对待服务,从而获取收益。但是MCN机构往往对于上述增值服务收取的会员费用并未确认收入,自然也不进行纳税申报,MCN机构对于增值服务因涉嫌偷逃税款。

  3、MCN机构广告服务税务风险

  MCN机构提供直播服务的同时,在直播过程中插入广告宣传,用户收到广告内容或同时自主选择对广告宣传所涉产品和服务进行操作,从而获取收益。凭借直播平台大规模流量,产品和服务厂商吸引而来,并根据广告宣传客体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投放广告,MCN机构根据点击量和展示量予以收费。此时对于上述广告收入MCN机构应该开具广告费发票,但是大多数MCN机构并未按规定开具广告费发票,因涉嫌偷逃税款和违规开票的风险。

  MCN机构财税合规3大方法

  1、转变带货方式

  MCN机构与品牌方的合作中可以转变带货方式,销售中明确售价由货物价格和销售服务费组成。MCN机构与主播的合作以原有的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转变为服务关系,要求主播自行设立公司或者个体户、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等组织,通过合作伙伴关系替代原有的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并要求主播所在的组织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将税务风险转嫁到主播。

  2、收取服务费纳税申报

  MCN机构可以明确向品牌方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向品牌方开具服务费发票。因为MCN机构系网络运营,可以找到政策扶持力度较好的地方予以注册并适当办公(体现合理商业目的),从而实现业务收入的合规。同时对于打赏收入、增值收入应与已纳税申报。

  3、加大平台研发

  MCN机构作为平台公司可以加大平台的技术研发,MCN机构虽然不能作为制造业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但是可以适用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

  其实总体来说,财税合规依托税务风险管理的税务规划,税务风险管理企业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所以企业应该及时规范自己的纳税行为,在经营过程中选择符合自身企业的税法规定,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