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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复入账:
(1)风险点:可能存在重复报销的风险(电子发票自带电子签章、可重复打印)
(2)防范措施:
①使用相关财务系统,不允许电子发票重复报账等;
②小公司可使用excel电子台账,利用显示重复值功能进行防范
2、销售方恶意冲红
(1)风险点:已入账的电子发票被销售方恶意红字冲销
(2)防范措施:关注认证平台上发票状态及系统提示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购买方未抵扣申报的:
a、发票勾选系统内发票状态显示“已红冲”
b、查验发票信息时,发票票面会显示红色大字“红冲”
(2)购买方已抵扣申报的:
销售方无法自行开具红字发票,需先通过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普通发票红字开具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其红字信息不会关联到原发票上,所以无论何时查询,原发票都是正常状态。
(2)自2021年1月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新增“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提醒”功能,可自行前往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看是否存在提醒信息。
3、发票造假:
(1)风险点:可能存在利用PS技术修改信息进行发票造假的风险
(2)防范措施:取得发票后,首先进行发票真伪查询,其中包括票面信息真伪辨别和电子签章真伪辨别
政策依据:
1、《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