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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监管系统来了,5种行为将被重点监控!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1-14 view:0

  严查个人所得税的事情,我们先后说了有好几次了。这次国税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自然人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是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这就意味着自然人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四期建设已经着手启动,在其中最为重点的是将加强对于两类人群的涉税监控和管理,即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我们翻看了与招标相关的技术需求文档和项目建设目标,大致归纳出新系统上线后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对经营所得申报的管理。

  针对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先摸清当地区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底账,并建立动态应申报清册,实行分级分类和网格化管理。同时,实现经营所得一人式数据归集和经营所得一人式查询,全程跟踪汇缴人群的汇缴申报。

  2、对股权转让、股权激励等个人所得税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控。

  对于诸如个人股权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分期纳税等个税重大事项建立监控预警机制。

  3、对个税信息报送及预扣预缴加强监控和服务,并及时开展数据治理。

  在这里还明确了一些风险指标,诸如:

  (1)预扣预缴申报中申报收入畸高或畸低,扣除项异常,五险一金填报数低于测算下线等。

  (2)雇员信息报送中,存在雇员未实名、联系方式异常、连续零收入申报或未申报、年龄有异常等。

  (3)扣缴中,存在同一属期大量5000以下收入人员,同一属期被大量异议申诉等。

  (4)存在代开劳务发票没有及时、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4、对个税经营所得疑似违规核定重点监控并同时可定位到疑点被投资单位和投资人。

  5、整个项目预计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和上线运营,据此粗略估算,新系统2023年5月份有可能会上线。

  其实健全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管理体系,并不是深圳一地的事情。早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文件中就已经被提及和着手布局。

  当下,全国范围内针对高收入、高净值这两类的群体的监管都在不断加强,各地预计也会逐步更新个税监管系统,未来随着新税收环境的上线,伴随着一人式归集的建设完成,相关的监管会更加精准和严格。

  也因此,我们在这里建议高收入和高净值两类人群,这5种违规行为不要再有了:

  1、进行虚假申报:过往因为虚假申报被查的案例多如牛毛,这个就不给大家解释了。

  2、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汇算:无论是经营所得还是综合所得,符合条件的都需要在次年进行年度汇算,应当进行汇算而不进行汇算,小心税务局找上门。

  3、进行虚开:主要是一些高收入个人通过注册个体户进行虚开,然后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类行为不仅涉嫌偷税,还可能被判刑,大家慎重。

  4、利用阴阳合同、现金收款等手段来进行隐匿收入:屡见不鲜的行为,不少人因此翻车。

  5、利用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进行偷税:主要是借助税收洼地和核定征收,很多明星、主播被查被罚的案例,已经给我们说明了这事不可取。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尤其高收入、高净值群体更应该做出应有的税收贡献,别老是想着动歪脑筋,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