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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该如何有效防范虚开发票?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1-23 view:0

  所谓虚开增值税发票:指没有实际交易或劳务行为的情形下、给自己、让他人给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以及有实际交易或劳务行为情况下的为他人、给自己、让他人给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一致的或开具数量、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

  对于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纳税人,要想有效防范取得虚开发票给来的风险和损失,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加强对法人代表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责任、处罚、刑事责任对企业单位危害性的政策宣传、毕竟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财务是第一提醒责任人。

  2、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必要培训;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坚持票款一致。

  3、加强财务监督、严把费用报销关,做好真实性审核(符合商业常规)。对税务征管系统调整出来不予抵扣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不要再进成本账,以前已经抵扣后被税务认定有虚开嫌疑调增增值税的,必须调减发生年度的成本。对于被对方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调查的增值税发票,应该迅速补缴增值税、并及时调减当年的成本,补缴企业所得税。

  4、做好合理的税收筹划(核定征收风险控制、合理利用免税项目)。例:某房地产公司处理原股东未开发票事项。

  5、务必审核开票方与实际供货(提供服务方)一致性。

  6、设定一个现金最高金额支付标准,尽量杜绝现金交易,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

  7、对第一次交易的客户和供应商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核义务,并签订购销合同。并保留对方联系方式,名称、联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8、巧妙利用“冷冻期”等制度管理技巧,财务收到发票,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不要迅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