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878 8887
广东一企业在日常销售业务中存有“四流不一致”,引发税务局注意,之后发现虚开。“四流一致”究竟指的是什么呢?不一致不行吗?税务上又应该怎么处理?
案例分析
从上述实例,我们可以看到最大的问题是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利用公账给伍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总共转了115万,而且,支付的总额还大于整个开票的价税合计金额83万多。
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其实所涉及到的知识点是三流一致及四流一致,那么我们现在所说的三流、甚至四流一致,具体都包含了哪些呢?这里也跟大家简单地说一下:
所谓“三流一致”,就是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为同一主体,达到三流一致。
“四流一致”,主要是在“三流一致”的基础上再多加了一个合同流!就是双方签署的合同也跟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发票对应得上。
Q:企业四流不一致有什么风险?
1、增值税涉税风险
税务总局大力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第三项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一定要和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保持一致,才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四流一致”通常是税务局判定交易的真实性的重要依据。四流不一致可能造成其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追补税款及滞纳金,甚至会缴纳相应的罚款。
2、所得税涉税风险
(1)三流、四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从而导致税前不能扣除;
(2)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例如供应商找第三方开票等)。
3、可能面临刑法责任
“四流不一致”,很可能涉嫌“虚开发票”,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四流不一致”虽然说并不必然导致构成“虚开发票”,但还是奉劝老板和会计们,如果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尽可能做到“四流保持一致”,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
随着税务局的监管方式变得越来越数字化和数字化,企业若是有点什么问题,肯定是逃不过税务局的法眼!虽然说三流、四流不一致不一定是涉及虚开发票,但是,我们尽量保持一致会更省事。说到底还是那一句,只要业务真实合法,就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