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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的股权如何转让?我国目前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文规定认购的股份是否能转让。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现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原则和细节呢?
1、要尊重股东意愿,同时兼顾受让方的意向。
在认购制下,公司股份可以完全转让,并鼓励转让。但不足部分需先补足的,出资部分一并还清。出资未还清的,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公司章程中得到明确体现。
2、它侧重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认缴期满前,股东转让股份的,无论公司财产能否全部清偿公司债务,转让股东应当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受让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认为受让人不应该为此负责,但我认为不合适。因为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在实际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应当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这种调查不仅包括公司目前的出资情况,而且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出具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等。,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受让。也就是说,受让方应当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转让,因为在交易之前,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应当理解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方出具虚假材料的除外。
股权转让时,企业认购的注册资本可以0元转让吗?
首先要明确:0元转让自然人股,并不意味着转让股份的税收也是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发布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将视为股权转让所得明显偏低: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相比,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过低。如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包括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的房产、使用权、知识产权、探矿权、股权、采矿权等。)占企业总资产的20%以上,其股权转让收入将由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受让方需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全面参与公司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与公司其他股东充分接触,了解最真实的情况,对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