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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转私都有哪些涉税风险?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2-06 view:0

  年底了,基本上每一家公司都忙的不可开交。随着各种对账催收,诸多不规范行为也时有发生,公转私、私转公,还有私转私,就是其中一个一类情况。公、私转账的滥用,也非一朝一夕了。

  很多人的企业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年终分红,老板用自己私人卡转到高管卡100万,请问这样做有哪些风险?

  老板要用钱,叫会计从公户转100万到自己卡上,请问这样做会被查吗?公司公户缺钱,我从自己卡上转100万到过去,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怎么合理转账是老板财会永远的痛,不妥当的转账,更是税务不规范最大的问题来源。

  很多老板会认为,公司是我开的,钱是公司的,那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嘛?于是很多老板都会把公、私转账搞得乱糟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应该明确知道,企业的钱不是老板的钱!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清晰的描述了公司这一主体的重要意义,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认购的部分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第三条也很能清楚的解释这个问题:如果企业的钱跟老板的钱没有区别,那为什么还要开公司呢?还不是因为有限公司的股东负有限责任嘛。

  还不是因为有限公司多了一层“法人”的马甲,能“背锅”嘛。

  所以我们说,企业的钱不是老板的钱。换个角度,可能更好理解些。我们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有一个“不记名股东”。这个股东拥有最优先“分红”权,比如A公司赚了100万,该“股东”先拿走25万,然后剩下的你们其他股东再去分。

  当然,作为回报,该“股东”提供了经商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以及“法人”这一有限责任的“马甲”。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了,没错,这个“股东”就是国家,这个“分红”就是企业所得税。

  如此,当A公司的老板私自从公司转走100万,也就等价于试图少交25万的企业所得税,说白了就是在偷逃税边缘疯狂试探。

  这里,我们要明白一点,税收是国家收入的大头,

  而在税收中,企业所得税又是仅次于增值税的大头税收。

  因此,以往税收监管的主体往往以企业为主,企业的往来资金都是盯得很紧的。所以说,企业的钱不是老板的钱。转账也不是想怎么转就怎么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