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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缴税款会面临哪些税务处罚?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3-01-07 view:0

  公司欠缴税款,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1、无限期追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13号)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没有追征期的限制。

  税收征管法第52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可能超过欠缴税款本身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利率近18%,滞纳超过五年意味要多缴一倍税款。

  3、限期缴纳而逾期未缴纳,将被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4、纳税信用等级被扣分

  至评定期末,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含),纳税信用等级扣11分;5万元以下的,纳税信用等级扣3分。

  5、被公告欠税信息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个人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6、妨碍追缴欠税100万元以上,被上“黑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确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其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包括了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7、被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收征管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8、拒不缴纳欠税,可能面临罚款、刑事处罚

  纳税人欠缴税款与通知申报拒不申报、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是两种性质的违法行为。欠缴税款不会构成偷税,但同样可能面临刑事风险。

  《税收征管法》第65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3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以逃避追缴欠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9、被阻止出境

  《税收征管法》《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欠税人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纳税担保且准备出境的,税务机关可依法向欠税人申明不准出境。对已取得出境证件执意出境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的程序函请公安机关办理边控手续,阻止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