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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销售指公司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品销售的行为。会计实务处理中,会计准则和税法并没有给出准确的解释,所以对于一些涉及电商销售相关业务公司,财税人员在实操中有不少涉税问题希望可以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本文梳理了以下常见的财税处理事项,供大家参考。
●如何对发货开展核算
对电子商务平台来说,发货并不是指物流层面的发货,而是商家点击“发货”按钮的动作,这个很重要,因为计算退货日期是按这个节点来确定的。
例如,某商家发货给买家,物流单上面的日期是10月1日的,但商家点击“发货”按钮的日期是10月2日的,那么电子商务平台是按照10月2日来认定发货时间的。
从财务的角度来看,虽然商家点击了“发货”,但真实的交易还没有成立的,因为商家还没有收到货款。
10月2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如果客户有退货,只需要做一笔分录就行了。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因为此处的两笔分录,一正一反,运费应分开核算。所以,还需要将运费从产品价格中分离出来,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退货,运费也是不能退的,如果需要重新发货,运费也要重新支付。
●发货后收到货款的核算
多数电子商务平台,盈利模式是每交易一笔商品,按类目扣佣金获取利润的。例如天猫,3C类商品为2%,女装类的为5%,即每交易100元就要提取5元的佣金,当然,如果商家的销售额度是达标的,那么该佣金按照相关规定是返还的。
注意:此处的会计处理和普通的公司有区别。
举例:某店铺卖女装一件,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为105元,成本为8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100
其他应收款——天猫佣金5
贷:主营业务收入92.92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12.08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发出商品80
注意:此处有的人不明白,为什么收入不是105元而是92.92元呢?即使扣除5元的佣金,收入也是100元呀?
这个问题简单点来说,会计入账的收入是不含税的,因为税金会在月末的时候申报到税务局,所以在一开始,收到的钱不等于实际收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