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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往来类科目,也就是处理好公司的流入和流出。往来类科目是公司的一面镜子,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些企业尤其是往来账比较大的企业,往往通过挂往来账的形式隐匿收入,以少缴纳税款。殊不知,往来账并非“避风港”,一旦被发现,补交税款加收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有人戏称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公司的往来类科目,主要有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由于往来款不涉及损益,很多企业不重视往来款,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涉税风险。财合税平台专家本期为大家系统梳理了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科目的涉税风险,一起来了解下。
应收账款涉税风险解析
科目定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
风险解析:
1、当企业财务报表出现应收账款余额大且长期挂账时,应迅速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增收入的风险。2、当逾期转损失的应收账款备查资料不全时,企业应当对备查资料留档备查。账期逾期3年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结转损失。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企业资不抵债,要取得审计报告及具备一定公信力的外部材料,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同时还需通过电话、邮件、当面会晤等于进行追索的录音等一系列证据,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做纳税调整。3、企业应根据账期计提坏账损失,如果既不计提坏账准备,也不催收借款,会有被判定为虚假业务的风险。4、企业期末应收账款变动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于1。大于1的情况下,企业可能存在延期确认收入。
预收账款涉税风险解析
科目定义: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风险解析:
现实中,很多企业收到款项会挂预收账款,来达到延期确认收入的目的,让企业少申报收入和少缴税。实际上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或者长期挂账,会导致余额过大,从而引发稽查风险。
另外有些企业的预收账款占收入比例过高,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同步增长,弹性系统应接近1。如果企业的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则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行为。此时税务机关会重点关注企业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入账,深入了解企业所在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小结:要想规避风险,需要企业财务人员准确判定收入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了解业务实际,及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并申报纳税。
其他应收款风险解析
科目定义: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风险解析:
1、股东抽逃出资款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行为,企业可以让股东纳税年度终了内,偿还对应金额不挂账,或者先偿还一部分,再借款,但要适当计算利息。
2、按分红纳税的风险股东出于各种目的从公司拿钱或者借钱,不按期归还,也未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根据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关联公司的无偿借贷行为。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借款不收取利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应做视同销售处理,核定利息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总结:企业财务人员需要熟悉相关会计和税法规定,定时对企业的往来类科目做好日常管理,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账工作,同时也需要关注业务性质,规范会计核算,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相关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财税[2003]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税发[2007]9号,财税(2003)158号,财税[2008]83号,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