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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等到了年底,在所难免是许多企业在应对税务风险这方面还是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万一要是被有关部门稽查出现问题,可是大事。那么,大伙儿是不是知道,企业年尾税务风险常见的有哪些,该怎样避免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伙儿重点讲一下。
企业年尾常见税务风险有哪些?怎样避免?
企业年尾常见税务风险有哪些?
其实企业年尾税务风险有许多,接下来分享几个最常见的给大伙儿参考: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车辆为企业生产运营所用,房屋出租的收入仍是进入企业,从税法的角度,既使资产为企业所用,但权利人是股东个人的,则视同对股东个人的红利分配,按20%计算交纳个税,且相关资产的一切开支及折旧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相关制度对股东的往来有如下规范:①地税明确规定:股东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交个税(防止变相分配利润)②股东借入的款项不能超过其投资款二倍。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企业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收代缴个税,相关税费不得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5、在以现金形式结算职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条,工资条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7、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8、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9、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0、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