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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上的“其他应收/付款”,本来就是为了反映公司在商品交易业务之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但是长久以来,这却变成了企业偷逃税款的重灾区,其他应付款金额异常的企业,常常面临税务局的税务稽查。
是不是说,为了避免税务风险,大家不要把任何账款计入“其他应收/付款”呢?其实除了以下五种情况,正常的应付和暂收款,还是按照规定计入“其他应收/付款”即可。
长期挂账:印心之前和大家说过一个案例,老板从公司借钱后,把这笔钱挂在“其他应收款”上三年多,既没有归还也没有说明这笔钱的用途,因此被税务局判定为偷逃税款,遭受处罚。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形成的长期挂账(挂账三年以上)的款项,都属于企业的财税异常,轻则被税务局要求调整纳税,重则直接被处罚。
胡乱对冲:没有经验的财务在解决企业长期挂账的死科目时,常常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将资产和负债科目胡乱对冲,既不能解决问题,还加重企业涉税风险。
虚增成本:这其实是通过虚开的方式,虚增成本费后产生的一个副作用。虚开对应的款项无法真实支付,因此只能计入其他应付款,长此以往,就成为企业一个巨大的隐患。
隐瞒收入:一些企业,为了推延收入入账时间,或者想欺瞒收入的,经常把这部分款项计入其他应付账款。
偷逃个税: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分红个税,就会避免直接走分红这条获利路径,可能会采用一些变通手段,将资金抽走,被抽走的资金一般也会挂账。
税务局主要查四个方面:
查合同: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和需求出发,查询业务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查看交易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查发票:从公司经营范围出发,查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该范围,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要的;
查上下游:企业上下游的账簿,针对同一笔交易,购买方和销售方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是一致的;
查资金流:从企业的结算方式出发,对企业银行卡、现金的流向进行查询,判断其中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资金流异常回流、交易双方资金流不一致等情况。而且发票、业务和资金三流最好是一致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不然不一致的话很可能被税务局认定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