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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纳税人都是会碰到稽查局人员的询问、调查。大家对于其工作的内容都很陌生,主要是对稽查局内部工作流程表并不是很了解。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多年的办案经历,谈谈对稽查局工作流程所见所感,供纳税人大概了解。稽查局是税务局特有的一个局,主要负责偷漏税查处工作,并不负责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内部通常分为四个流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
01选案
选案就是稽查局检查案件的开始,也就是在这个阶段或者流程中,主要是确定稽查局的处理对象,即确定稽查局检查对象。来源通常有:税务局系统推送、公安移送、税务局征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如:纪委、检察院、法院等)移送、纳税人举报等。笔者代理过上述列举的各种情况引发的税务稽查案件。
提示:随着纳税人的税法意识不断地提高,税务举报案件越来越多,不仅股东之间举报,而且亲戚朋友之间也会举报,税务举报对很多纳税人来说是家常便饭。
02检查
稽查局的检查人员根据选取的案件,开展检查工作,向被检查人送达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人的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得出初步结论,即是否偷逃税款的结论,形成案件基本事实。
提示:被检查人应该积极重视稽查检查工作,很多人等到税务稽查结果再找相关专业人员咨询,这样的做法必然不正确。在税务机关通知要求配合的时候,就需要了解自己到底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03审理
审理阶段,稽查局基本上就能得出确定的结论了。稽查局审理部门类似机关单位的法制部门。在审理环节,通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需要送达,且通常告知纳税人有听证的权利。此时纳税人必须关注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符合一定的条件需要听证,纳税人必须积极应对,不要丧失听证权利。
提示:积极面对听证程序,认证分析法律适用的正确性,检查人员的初步结论证据是否充分。纳税人应充分行使自己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04执行
执行阶段主要对税务局处理决定文书送达,以及补缴税款的追缴,在这个阶段需要考虑积极补交税款,还是提供纳税担保为后续阶段准备。若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处理决定没有争议,则补缴税款,对于滞纳金方面是否缴纳以及缴纳多少,还需要纳税人与税务局积极沟通。若对于税务处理决定不满意,则还需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这需要认真考虑到纳税担保或者补缴税款时机,以及行政复议期限,不要丧失行政复议权或者诉讼权。
提示:执行阶段主要关注行政复议期和滞纳金问题,不要在意执行阶段的强制催告书的时效问题以及执行阶段送达的相关文书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重点关注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执法正确。
对于税务稽查案件,应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同时也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真的属于违法情况。尊重事实,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该自己交的税款,必须要积极主动缴纳,不该交的税款也需要积极应对,努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