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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举报公司偷税漏税,员工需要补交税收吗?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4-26 view:0

  由于数量多、规模小,很多中小民营企业一般不会主动上门检查。但一旦举报,如果举报线索确凿,税务会立案检查,检查局会破门而入,不打招呼,带走贵公司的账簿(内外账)、保险柜、电脑主机、内部报表等。接下来就是调阅银行流水(公账和私卡)、店铺后台数据……企业立即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积累多年的胜利果实很有可能毁于一旦,一夜回到解放前。

  税务报告可能来自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股东、员工等。在这里,我们将向您介绍员工报告的真实案例。

  我们曾经做过这样的税务检查案例——一个单位的老板对他的财务经理的工作不满意,找到机会解雇他,因为双方不同意辞职补偿,财务经理向税务部门报告公司逃税,线索是:

  l劳动合同: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显示,每月公司应支付其工资总额20,000元。

  l对公打款凭证:每月15号左右公司对公账户打入其银行卡工资4,400元(扣社保后)。

  l对私打款记录:每月15号左右公司通过一张私卡打入其银行卡工资15,000元,同时提供了打款的户名、卡号等信息。

  稽查局据此初步认定该公司通过私卡收取货款,并通过私卡支付费用,存在典型的账外账,同时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等税费,于是调取该私卡的银行流水进行查实。

  这种工资发放方式其实在很多民营企业经常看到,我们把它叫做“工资账外补差”,目的是为个人少交社保、少交个税,为公司少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务进一步查证私卡资金的来源,很有可能牵出该公司收入不开票不入账或者虚开发票套现资金回流到私卡用于开支等严重偷逃税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