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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金税三期”主要是满足了“国地税”数据合并,而随之“新税收环境”迅速推进,不仅仅是要彻底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还将纳入“非税”方面的业务。
在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上,将构建出更强大的智能化系统,还有针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也将展现全业务、全方位、智能化和立体化;换句话说,将来每一个公司在大数据技术面前都将是透明化的。
那么,接下来公司这一些很容易引起税务稽查的税务风险行为需要注意了:
1、大笔金额交易行为,私人帐户转账超20W,公司账户转账超200W
2、可疑交易行为,资金收付频率和额度与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比较严重不一致
3、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再集中转出
4、公司进销项、库存与账实不一致
5、开票项目与金额与实际业务比较严重不一致
6、增值税税负率异常(偏高或偏低)
7、长期顶额开票、或者是零申报(都属于异常行为)
8、“特别方式”十分申报纳税成本等风险行为
一言蔽之,在过去的公司冒着巨大风险、利用特别方式十分申报纳税成本的路子已经行不通了;想要合理、合规减轻税负压力、化解申报纳税风险,利用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提前税收节税,无疑是明确的战略之举。
区域性核定征收政策
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针对于入驻的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个体,可以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综合税负在0.6%-1.2%左右。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票,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换句话说,年开票额500W,仅需要缴纳500W*0.6%=3W的税费即可。
区域性申报纳税奖励扶持政策
入驻税收园区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根据公司在园区的实际纳税额,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政策。
(无需实体入驻经营,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享受扶持比例为40%-80%,当月申报纳税、次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