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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总额度提升后,又有一些经营者又动起来歪脑筋,给人代开一部分成本普票,让另一方公司虚增成本,实现偷漏税的目的性。
有很多小规模的经营者比较简单地觉得自己虚开发票不容易被察觉,况且只是普票。
也有一部分一般纳税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专门针对个人顾客的时候,有一些个人顾客也不要发票,如此一来公司的营业额就会大于发票开票金额,这个时候,如果有公司需要增值税专票,那么一部分一般纳税人就把这些没有开发票的金额,就会按一定的比例收取一部分手续费,给这些需要增值税专票的虚开发票抵扣。
财务会计不要相信这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不容易被察觉,如今无论你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公司的经营和涉税行为都在税务局和其他一部分部门的实时监控之下,税务局和其他一部分部门之间大数据比对,很容易察觉公司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经营者被查出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后,追缴各项税收,并处以罚款。虚开增值税票情节严重的,涉嫌虚开增值税票的相关人员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很多的经营者觉得虚开增值税票仅是没有真实交易就开据的发票,其实经营者有真实经营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比如有一些公司对外招待客户出现的成本,在开具发票的时候,按照规定需要开据餐饮费,可餐饮费不可以抵扣,就会要求另一方开成住宿费,如此一来就可以抵扣了,有一些餐饮企业为了给自己揽一部分回头客,也会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开具发票。如此一来的行为都是属于虚开这种发票的行为。
如今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税务局对发票的税务稽查会更加严,财务会计有虚开增值税票的行为,随时会被税务稽查。财务会计就别在虚开增值税票的问题上有其他的想法了。
现在在新办经营者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财务会计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5个不一样:
一、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票面不一样。
电子专票更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二、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领取方式不一样。
电子专票领取更加比较简单,经营者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纸质专票处理去税务大厅领取,再就是邮寄到家。电子专票存储方式更加方便,与纸质专票相比,经营者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三、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丢失方式处理不一样。
电子专票丢失: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据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据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纸质专票丢失:同时丢失已开据增值税专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丢失已开据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经营者丢失已开据增值税专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四、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在发票章上有不一样。
纸质专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电子专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五、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后,处理方法不一样。
纸质专票可以选择作废,作废条件:开票方在开据专票当月,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满足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据时察觉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满足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可以作废。经营者开据电子发票后,如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据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