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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都有所了解税务稽查,亦或是经历过,但是我们了解税务稽查查的到底是什么呢吗?又有什么重点是他们关注的吗,是我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吗?税务稽查中的重点内容有十五个要点: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2)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销售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3)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4)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增值税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情况。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物品未进行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销售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公司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8)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的情况,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以及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1)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等问题。
(12)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况。
(13)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等问题。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等情况。
那税务稽查的重点税种和环节是什么呢?
1.虚开增值税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票重点检查对象
(1)代开发票规模异常的公司。即“营改增”后代开发票金额超过一定金额(如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特别是明显超过“营改增”前经营规模的企业。
(2)自开发票金额异常的公司。即原地税长期零申报或非正常公司,“营改增”后销售额变动异常,在短期内开票金额巨大。
(3)接受代开发票金额异常的公司。即接受代开发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公司。
(4)代开“劳务派遣费”金额巨大并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大学、人才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等。
(5)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的房地产企业。即成本占收入的比重超过同行业同类比重较多的房地产企业。
(6)住宿餐饮比例明显超同期或入住率明显异常的酒店(饭店)。
(7)接受发票金额异常的保险企业。
(8)进、销项发票与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公司相关联的“营改增”公司。
2.未按规定开具发票重点检查对象
(1)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的企业。
(2)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等导致开票难的公司。
(3)存在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行为的公司。
(4)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未按规定提供的公司。
税务稽查是我们每个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都要面临的,所以我们企业的老板跟财务们需要更加细致地去了解税务稽查过程中的内容,我们才能在稽查中安全度过。